关于加强请销假及值班制度管理的通知

创建时间:2014-03-01 00:00

后勤部门: 

公司自颁布实施考勤制度以来,大多数部门都能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,认真履行各项手续。但也有个别人不能严格遵守制度,给公司的考勤管理和监督工作带来了困难,影响了正常工作。为了杜绝这一不良现象,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,严肃工作纪律,严格组织程序,确保工作有序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将请销假制度及值班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请销假程序

各单位要加强请销假制度的落实,不允许超权批假或口头准假,一律按请假程序和权限办理请销假手续。

1、所有员工请假一律实行请假登记制度,请假人员到综合办领取《请假审批表》逐级批准后,报综合办备案存查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,事后2日内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。

    2、请假期满返岗后,要在1日内按照准假审批权限进行销假。

二、审批权限

一般员工请假2天以内(含2天部门负责人审批;请假2天以上四天以内(含4天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副总审核,报总经理审批;请假4天以上,由分管副总总经理签署意见后,报董事长审批。

部门负责人(含副总)人员请假,2天以内(含2天)由总经理审批,4天以内(含4天)由总经理审批后报董事长,4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。

三、值班制度

1、值班人员根据每月排班要求进行值班,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,值班期间,值班人员要吃住在公司,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。值班人员不得私自顶替和交换值班,如遇特殊情况,须经领导批准,否则一经发现视当班人为脱岗对待,一次罚款200元。

2、做好交接班手续,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,第2天交接下一班值班人员,并互相检查无误后签字

    3、值班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,随时保持与内外部的通讯畅通,如遇不能处理的事情,要及时请示公司有关领导,确保工作万无一失。 

三、几点要求

1、各部门要加强领导,健全请销假登记制度,严格审批程序,认真登记造册,确保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真正落到实处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,严格把关,不越权、放权批假,切实履行好职责。

2、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,不得擅自离岗。如遇特殊情况。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,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,事后补办手续。请假人员假满之后必须及时向批假部门和相关领导销假。

特此通知

 

寿阳县奥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

O一四年二月十日